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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球場及攀岩場管理辦法

道明中學網球場及攀岩場管理辦法

99年4月21日行政會議修正

第一條 本校網球及攀岩場(以下簡稱本場)場地及一切設備應加以愛護,不得擅自移動或損壞。

第二條 使用對象:本校師生及員工。

第三條 開放時間:

一、 每週一、二、三、四、五正常體育課教學使用。

二、 每週一、二、三、四、五下午十六時三十分以後,為校隊或教職員工使用。

三、 社團時間以網球社或攀岩社使用為原則。

四、 假日暫不開放使用。

五、 教職員工使用時間最晚為晚間七點三十分。

六、 場地維護由體育組負責。

第四條 進入本場應穿著運動服裝及網球鞋,場內嚴禁吸煙、進食及喝飲料。

第五條 本場以正課、校隊訓練及社團活動為優先使用。

第六條 運動時之行為、態度應服從師長之指導,並應遵守秩序不得妨礙他人。

第七條 使用本場應盡量維持場地清潔。

第八條 由本場排定之比賽或活動期間時,本場停止使用。

第九條 各機關學校、團體、公司、法人等凡欲借用本場者,須經過本校相關單位同意後,方可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規則經行政會議決議通過後,呈請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檔案下載: 撞球教室使用及管理辦法.doc
修改 公告時間: 2011-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