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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應變處理小組設置要點

高雄市天主教道明高級中學緊急應變處理小組設置要點

90年10月1日公告實施

99年4月21日行政會議修正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0.4.19高中職校長會議議訂。     

二、目標:

(一)建立學校災害防救緊急應變系統,迅速處理偶(突)發重大事件。

(二)統籌行政支援力量,立即反應做好緊急救護及疏散計畫,俾使災害損失降至最低,並及早完成善後復原工作。

三、小組任務:

(一)研商校園自我傷害防治計劃。

(二)研討「高度危險性的學生」之個案輔導及資料建檔。

(三)負責處理校園偶(突)發重大事件。

(四)對學校教職員工、家長、學生說明校園突發重大事件及事後輔導復原工作。

(五)統一對外公布校園突發重大事件發生的始末及處理情形。

四、小組編制:本小組為任務編組,由本校成員兼任之。

(一)召集人(校長):

1. 指揮本小組、召開突發重大事件處理會議。

2. 綜理本小組各項工作之實施。

3. 督導本小組各項工作之執行成效。

(二)發言人(學務主任):

1. 負責處理本小組一切工作事務。

2. 對導師及家長之溝通、連繫,協助事件妥善處理。

3. 負責公共傳播媒體的連擊代表,統一對外公佈、說明。

(三)連絡人(教務主任):

主動負責對教育局等相關單位之陳報連繫,說明處理程序。

(四)輔導組員(輔導主任):

事件發生後,負責對學生之團體輔導及各別諮商輔導,以求校園之穩定學習。(若有需要,協同專家、學者、醫生共同復健、輔導、治療)。

(五)外勤組員(總務主任、主任教官):

負責至其他相關單位(醫院、警局…... )之協助處理工作。

(六)內勤組員(圖資主任、人事主任、會計主任、訓育組長、生輔組長、輔導組長、衛生組長、體育組長、全校教職員工):

1. 負責本小組執行之各項相關工作,就其專業領域協助之。

2. 全體同仁,動員分工,共同協助處理一切工作事務。

3. 緊急狀況發生時,人員疏散及管制進出。

4. 傷患急救及協助人員運送。

五、注意事項:

(一)遇有校園突發重大事件發生時,得由召集人即刻召集本小組成員,依任務編組召開「校園突發重大事件處理小組會議」,對事件之發生經過(事實結果)、造成原因(責任歸屬)、事後處理(家長溝通、諒解)取得一致處理程序;再由「發言人」統一對外公開說明,並請「連絡人」主動通報主管單位說明事件始末,請總幹事協同導師盡全力協助家長處理事件,並做誠摯的溝通,以求最完善處理。

(二)學生自我傷害及危機處理小組成員名單如附表。

六、本要點經行政會報通過,呈 校長核可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檔案下載: 緊急應變處理小組設置要點.doc
修改 公告時間: 2011-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