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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糾察及環保志工實施辦法 |
高雄市天主教道明高級中學衛生糾察及環保志工實施辦法 93年10月1日實施 100年4月13日修正 一、目的:甄選校園熱心服務之學生,以自信、尊重、關懷、負責之精神,協助學校及班級做好環保衛生工作,以達到優質校園環境品質。 二、編組:依校園環境維護需要,分衛生糾察、環保志工、評分人員、資源回收隊等4組,由衛生組長負責督導。 (一)衛生糾察: 1. 資源回收組:負責登記12:35違規倒垃圾、資源回收的學生。 2. 大樓電梯組:負責登記12:35弘道樓1樓吵鬧學生。 (二)環保志工: 1. 隊長、副隊長:負責帶領愛校服務學生午休校園巡區、環境維護。 2. 文書組:負責檢查志工值勤簽到簿、評分表填寫及登載、聯誼、會議準備。 3. 行政組:負責掃除用具、清潔用品檢查及補充。 (三)評分人員: 1. 教學大樓組:負責教學大樓環境檢查及評分。 2. 校園環境組:負責校園公共區域檢查及評分。 (四)資源回收隊: 1. 隊長、副隊長:負責管理及調派資源回收隊隊員、回收場整理及清潔。 2. 隊員:負責垃圾回收場分類、整理及清潔。 三、甄選: (一)衛生糾察、環保志工、評分人員、資源回收隊屬自願、服務性質,高中部一、二年級學生,在不影響課業學習,經導師同意後,始可向衛生組報名。 (二)國中部一、二年級學生,僅能擔任評分人員。 (三)甄選通過並完成勤務訓練課程後,由衛生組編組。 四、值勤: (一)每日早上07:20至08:00、中午12:10至13:00。 (二)如遇學校辦理活動或臨時交辦事項時,另行通知。 (三)值勤時需配戴衛生組核發之證明文件。 五、獎懲: (一)學期末依「平日綜合表現」實際情形予以記功獎勵。 (二)志工服務時數證明書。 (三)校外教學參訪及聯誼活動。 (四)值勤服裝、配件之製作及配發。 (五)服務期間如有特殊表現者,另行簽獎。 (六)若因勤務影響課業、未依規定值勤、違反校規記小過(含)以上情形時,將予以除名。 (七)如有特殊情形無法擔任時,需於離職前乙週報告。 六、本辦法呈 校長核准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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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下載: | z201197145845.doc |
修改 | 公告時間: 2011-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