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天主教道明高級中學午休管理實施辦法
100年4月8日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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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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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寧靜校園」運動,提供學生良好的午休環境,提高下午學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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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導師班級管理,落實校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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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學生於午休鐘響後,能儘速進入教室,避免因少數學生走動,影響其他班級秩序及整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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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本校全體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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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掌(責任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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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主任:綜理全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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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教官:襄助全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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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道茂堂、弘道樓川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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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長:資源回收場、弘道樓1樓電梯、中庭垃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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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組長:高中部樓層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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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教組長:國中部樓層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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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組長:西校區運動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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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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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期間,各班需確實做好點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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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鐘響後,除了糾察、評分人員、資源回收隊、志工服務學生因公務值勤外,其餘學生需進入教室午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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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辦理公務需於午休前或各節下課時間完成,不得於午休期間至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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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參加集合,需於午休鐘響前至指定位置,不得在校園遊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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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大樓各樓層(含樓梯)、辦公處所可留2人繼續打掃,其餘學生需進入教室午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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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行為:
午休鐘響後,有下列情形者,視同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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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資源回收場倒垃圾、資源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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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庭垃圾場倒廚餘、清洗廚餘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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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值勤及資源回收隊,未配戴識別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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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門、西校區、車道、中庭、外圍公共區域等處所打掃學生,未穿著「學生服務隊」背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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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校區籃球場打球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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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留在福利社購買物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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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於弘道樓1樓等待電梯時,需保持安靜,如有聊天吵鬧行為者,視同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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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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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學生予以愛校服務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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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次扣班級當日整潔5分,採累計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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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節嚴重者,另行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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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經學務會議通過,呈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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