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衛生政策~寧靜校園、清淨生活

計畫:衛生政策寧靜校園、清淨生活

  1. 成立健康促進委員會工作小組(學務處)
  2. 成立學校衛生委員會(學務處)
  3. 訂定學校衛生政策各項辦法及計畫(衛生組)
  4. 定期召開各項會議(各處室)
  5. 各項會議均於行事曆登錄管制(各處室)
  6. 定期辦理教師增能研習(各處室)
  7. 校長親自參與各種會議,並於會議中明訂各項政策(校長室)
  8. 積極參與教育部委託及教育局主辦的健康促進增能研習活動(衛生組) 
  9. 辦理校內「健康促進增能研習」活動(學務處)
  10. 指派專職專責人員負責健康促進活動及業務(各處室)
  11. 會議均做成紀錄,並公告於網路備查(各處室)
  12. 各項計畫及辦法完整詳實,並定期檢討改進(衛生組)
  13. 確實做到上課及午休鐘響後,學生立即進入教室,教師進入教室教學,維持校園寧靜(學務處、教務處)
  14. 推動「垃圾不落地」及「回收不落地」政策,讓垃圾場及資源回收場能夠隨時保持乾淨清潔(衛生組、總務處)
  15. 專職專責派員每日巡檢校園環境(總務處)
  16. 每節上課期間輪派幹事巡檢校園環境(學務處)
修改 公告時間: 2011-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