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物質環境~安全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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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消防防護計畫書(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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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繄急應變處理小組設置要點(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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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校園危機事件處理小組工作實施要點(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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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防制校園霸凌行動計畫(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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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學生憂鬱及自殺(傷)防治處理機制流程(學務處、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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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規定(學務處、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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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處理流程(學務處、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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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週邊危險地區(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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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全面設置監視系統(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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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校安中心,由敎官負責24小時值勤,發生校安事件時,立即啟動校安機制、通報並進行處理(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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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及建立無性別歧視、無障礙之校園空間(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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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苓雅分局凱旋派出所簽署「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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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實施「校園環境空間安全檢測」(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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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實施「保全系統及求救系統檢測」(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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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實施「防震、防災演練」(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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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辦理交通安全研習(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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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導師、任課老師、輔導老師、教官聯巡或課堂期間獲知學生面臨相關問題,立即轉介輔導室,進行心理輔導及介入機制,達到有效關懷高危險群及高關懷群學生(各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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