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社會環境~友善校園

計畫:社會環境~友善校園

  1. 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相關辦法:「高雄市天主教道明高級中學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正向管教工作計畫」、「教師班級經營培訓實施辦法」、「學生獎懲實施要點」、「防制校園霸凌行動計畫」(學務處、輔導室)
  2. 重視人權法治,保障學生權益,依規定辦理相關事務(學務處、輔導室)
  3. 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通過「高雄市天主教道明高級中學學生申訴事件處理實施要點」.依法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學務處、輔導室)
  4. 訂定相關制度「學生申訴事件處理實施要點」、「學生申訴案件申請表」,並宣導周知(學務處、輔導室)
  5. 定期召開會議(學務處、輔導室)
  6. 建構學校之重要品格核心價值:《形塑品格.聆聽生命》品格典範班牌製作(生命教育中心)
  7. 辦理「學生輔導」、「中輟學生復學輔導」、「性別平等教育」、「生命教育」、「人權法治及品德教育」、「學生服務/轉介」、「兒童及少年保護宣導」(學務處、輔導室)
  8. 處理「高關懷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訂定全校性憂鬱與自傷三級防治實施計畫」確實達到建立友善校園的目標(輔導室)
  9. 透過「優先關懷學生名單」,「高關懷學生名單」定期檢視並篩選家暴個案,列為受輔對象,由輔導老師定期諮商輔導,並與學諮中心,社會局等相關機構合作進行到校個案訪談(輔導室)
  10. 教師藉由與學生訪談過程中了解學生狀況,若發現疑似個案依「家庭暴力與兒童保護事件」通報表社會局通報(輔導室)
  11. 輔導室、學務處建立轉介流程表及機制(學務處、輔導室)
  12. 校長主講「辨識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與通報」、「兒童及少年保護與高風險家庭之辨識與通報」(校長室)
  13. 「校務會議」、「導師會報」宣導家庭暴力責任通報制度(學務處、輔導室)
修改 公告時間: 2011-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