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物質環境~定期檢修各項設備

計畫:物質環境~定期檢修各項設備

  1. 逐年汰舊換新相關設備,目前設備組內  提供教師借用之資訊相關設備,皆是使用年限之內,以提供本校教師更新穎的教學設備(總務處)
  2. 辦公室飲水機及中型飲水機每月保養,每3個月更換濾心及檢測水質;大型飲水機每月更換濾心及保養(總務處)
  3. 各棟大樓電梯每月定期檢修1次(總務處)
  4. 消防設備經常性檢修,每年依規定向消防局申報1次(總務處)
  5.  高壓電及電氣設施定期檢修(總務處)
  6. 各項教學硬體設備:如視聽設備、實習設備、會議設備使用皆能有效應用與管理(總務處)
  7. 教室配置及年度校舍公物歲修(總務處)
  8. 教學設備均有專人實施檢查、保養及維修(總務處)
  9. 依教學所需或不足之設備,逐年編列設備經費採購(總務處)
  10. 訂定『道明中學設備組器材借用規則』,借用時由借用人填寫相關表格,並確認器材數量配件等情況,使機器設備能有效管理充分運用(總務處)
  11. 生物實驗室內學生用的顯微鏡,每年都請專人定期維修保養(總務處)
  12. 與廠商簽訂定型化契約固定維修(總務處)
  13. 配合使用需求與計畫,規劃預算檢修與採購(總務處)
修改 公告時間: 2011-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