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社會環境~緊急應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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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有各種危機預防措施與緊急應變機制,處理緊急事件、偶發事件、學生疑似參加不良組織通報、校園災害、藥物濫用、暴力、霸凌及黑道勢力介入事件通報等各種事(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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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高雄市私立道明高級中學消防防護計畫書」(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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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繄急應變處理小組設置要點」(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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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校園危機事件處理小組工作實施要點」(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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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防制校園霸凌行動計畫」(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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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學生憂鬱及自殺(傷)防治處理機制流程」(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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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規定」(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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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處理流程」(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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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週邊危險地區」(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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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全面設置監視系統(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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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會、班會、升旗及授課加強學生安全敎育(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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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實施「校園環境空間安全檢測」(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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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學教師協助交通安全(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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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每日安全及人數回報(生教組、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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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實施家長連繫函(各班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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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教室設有急救箱、減火設施與緊急電話(設備組、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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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防制霸凌及正向管教問卷調查」(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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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校安中心,由敎官負責24小時值勤,發生校安事件時,立即啟動校安機制、通報並進行處理(教官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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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自我傷害及危機處理小組成員名單及職掌(學務處、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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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通報處理流程(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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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護團實施消防演練(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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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防災演練(生教組、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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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學校安全處理聯絡網:與苓雅分局、凱旋派出所、民主里巡守隊簽定支援協定,協助校園周邊地區安全維護(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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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活動協請警力支援(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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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校園安全地圖與巡邏箱,教官與體育組老師共同分配安全責任區(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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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期間教師巡視校園安全(人事室、教務處、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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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運動時受傷,通知健康中心及學務處,同時通知家長(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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