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班級環境打掃及公共區域分配注意事項

高雄市天主教道明高級中學班級環境打掃及公共區域分配注意事項

99年8月24日公告

100年2月14日修正

一、目的:

(一)透過學生參與環境打掃工作,培養其愛校之認同感,養成其勤儉踏實的習性,型塑學生正確之人格發展。

(二)藉由公平、公開之方式分配打掃區域,達到校園環境整潔之目的。

(三)以就近打掃之方式安排,在最短的時間內,能夠迅速至公共區域打掃,減少學生往返時間,增加打掃時間,讓學生能儘快打掃完畢,安心讀書。

(四)巡堂人員發現公共區域髒亂時,能迅速找到負責班級立即清除。

(五)讓打掃工作成為常態,不會影響早自修及午休,以提高學生課間學習成效。

二、對象:本校高、國中各年級之班級。

三、權責:衛生組負責統籌規劃。

四、區分:

  (一)班級環境:教室、前後走廊、前後花台、洗手台、置物架、拖把吊掛區、外牆。

(二)公共區域:辦公處室、導師辦公室、公共休息區、公共教室、樓梯、電梯、空地、花圃、運動區、校園。

五、分配:以學期開始班級教室位置為依據,採「就近打掃、勞務均分、重點安排」等方式為原則進行分配。

(一)重要處室、校門、電梯:由衛生組安排表現優秀之班級打掃。

(二)三年級:室內、班級附近區域。

(三)二年級:樓梯、穿堂、辦公處室。

(四)一年級:校園空地、花圃、運動區等室外環境。

(五)大樓兩側:兩側旁邊班級。

(六)穿堂:穿堂旁邊班級。

(七)電梯門:電梯門旁邊班級。

六、注意事項:

(一)學期初時,公告班級環境整潔示範圖片,明確告知學生加、扣分標準。

(二)公共區域分配完成後,律定統一更換時間,集合衛生股長說明清楚,並通知導師位置。

(三)如遇到年級活動時(如:三年級畢業典禮、二年級露營、一年級戶外教學),由二年級打掃三年級、一年級打掃二年級、三年級打掃一年級之方式安排。

(四)西校區、體育室等地點,由各班級導師派提早到校同學負責打掃。

(五)早自修及午休鐘響後,公共區域除校門、辦公室、教室周圍等處所,可繼續留1至2位同學打掃外,其餘同學需立即進入教室,以維持校園寧靜。

(六)較難清除或是需要多人打掃之區域,由衛生組妥善運用愛校服務學生協助。

七、本注意事項呈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檔案下載: w201142010294.doc
修改 公告時間: 2011-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