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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環境大掃除實施計畫 |
高雄市天主教道明高級中學校園環境大掃除實施計畫 93年10月1日實施 99年4月21日修正 100年2月14日修正 一、目的:為落實教室內外與校園環境整潔,期能藉由大掃除之方式,達到潔淨優質之校園環境,以增進良好的學習成效。 二、對象:本校高、國中各年級之班級。 三、區分:期初、平時、期末、畢業班離校、寒暑假。 (一)期初:開學日當天自修時間為全校大掃除工作。 (二)平時:各班每日分早、午兩次打掃維護,若碰到重要事項(如:防制登革熱、流感防疫等活動),由衛生組另行規定。 (三)期末:上學期期末考試結束當天最後一節,排定為全校大掃除工作;下學期期末考結束最後兩節課,排定為全校大掃除工作。 (四)畢業班離校:離校前一天,安排兩節課時間打掃。 (五)寒暑假:衛生組排定愛校服務同學至校打掃。 四、區域:教室環境及公共區域。 五、清掃重點: (一)門、窗、窗溝保持清潔。 (二)教室內黑板需擦拭,板溝槽、粉筆灰清除及講台物品擺置整齊。 (三)桌椅排列整齊、桌面乾淨,桌內物品需清空。 (四)教室地面、前後走廊及樓梯保持乾淨。 (五)打掃用具需依規定擺放整齊。 (六)牆壁、天花板、公佈欄保持整潔,膠帶痕跡需清除乾淨。 (七)垃圾需傾倒乾淨,回收物品確實分類後,送至資源回收場。 (八)教室後方個人置物櫃內垃圾需確實清空。 六、注意事項: (一)打掃時,班級導師需隨班督導,確實分配掃除工作,並注意學生安全。 (二)掃除工作完成後,由衛生組派員檢查,通過後才可離校。 (三)掃除工作成效,列入教師年度考核。 (四)未依規定打掃,且不聽勸導者,依情節輕重,由衛生組另行簽懲處。 (五)教室公物如有損壞者,由該班負責賠償等值金額。 七、本計畫呈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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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下載: | g2011228125921.doc |
修改 | 公告時間: 2011-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