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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實施辦法

高雄市天主教道明高級中學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實施辦法

99年9月1日公告實施

100年2月14日修正

一、目的:為維護校園環境整潔、培養學生減少垃圾、資源再利用的良好習慣,養成勤儉、愛物及廢棄物再利用的美德,以提昇校園環境品質。

二、職掌:

(一)學務主任:統籌全校業務。

(二)衛生組長:執行及規劃全校業務。

(三)衛生糾察:管理環保尖兵午休傾倒垃圾事務。

(四)環保志工:協助環境清潔及行政文書等事務。

(五)資源回收隊:協助環保尖兵處理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

(六)環保尖兵:各班導師指派學生,每日專責班級資源回收,並傾倒至回收場。

三、分類:

(一)一般垃圾: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

(二)資源回收:紙類、金屬類、鋁鐵罐、塑膠類。

(三)危險器物:日光燈管、玻璃。

(四)廚餘:剩菜剩飯、廚房菜渣。

(五)其他:廢CD光碟、廢電池。

四、時間及回收地點:每日早上07:40分以前、中午12:10至12:35分。

(一)一般垃圾:東、西校區。

(二)資源回收、危險器物:西校區。

(三)廚餘:東校區。

(四)廢CD光碟、廢電池:每週五下午下課時間(學務處)。

(五)上述時間,如遇特殊事項(月考、下雨、重要節日)時,另行廣播規定。

五、實施方式:除一般垃圾及危險器物為「無償處理」外,其餘回收均採「有償處理」。

(一)各班將資源回收送至西校區,由資源回收隊整理分類。

(二)廠商每週到校回收,依實際數量結算後,將回收金額繳交至總務處。

(三)衛生組於學期末前乙週彙整公告。

六、費用使用:

(一)70%用於提昇校園環境:添購班級打掃清潔用具、校園廁所綠化美化、環境維護等事務。

(二)15%學校管控,做資源回收工作準備金使用。

(二)15%衛生糾察、環保志工、資源回收隊使用:聚會聯誼、服裝配備、工讀獎勵。

七、獎懲:學期末依學生「平日綜合表現」簽獎。

(一)衛生糾察、環保志工、資源回收隊:由衛生組長簽獎,最高以小功兩支為限,並核發志工時數證明書。

(二)環保尖兵:由導師簽獎,最高以嘉獎兩支為限。

(三)各年級評比前三名資源回收股長:由衛生組長依第一名小功乙支、第二名嘉獎兩支、第三名嘉獎乙支簽獎。

(四)各年級評比最後三名資源回收股長:由衛生組長依實際情況另簽處份。

(五)班級未依規定回收及隨意傾倒廚餘者,將列入整潔扣分項目。

八、本辦法呈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檔案下載: r201142194158.doc
修改 公告時間: 2011-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