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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學年度高中職校精神科醫師校園駐診暨個案研討實施計畫

   

高雄市天主教道明高級中學

10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高中職校精神科醫師校園駐診暨個案研討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目的:

(ㄧ)彙整專業精神醫療院所專業人力資源資訊,以提供學校師生家長運用,達成社會資源整合與共享。

(二)提供學校特殊個案(高關懷群)學生在校接受精神科醫師心理及精神專業診療或諮詢之機會,以期協助學校二、三級預防輔導。

(三)提供學校師生、家長心理衛生及精神醫療方面的專業協助,並建立對心理衛生及精神醫療的正確觀念,具體落實三級輔導功能,以協助學生順利成長。

(四)藉由個案研討會,請精神科醫師、心理師或專家等專業人員針對個案問題做專題探討,以增進學校輔導教師及導師協同輔導個案(高關懷群學生)之專業知能成長。

三、辦理單位:

  • 指導機關:教育部
  •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高雄市立海青工商

(四)參與學校:天主教道明高級中學

四、辦理時間地點:

    (一)時間:100年9月至100年12月(附件一)

(二)地點:本校輔導室個別諮商室

五、參加對象:本校需轉介精神科醫師之個案或高關懷學生。

六、實施方式:

    (一)由本校輔導教師晤談特殊個案(高關懷群學生)並做成紀錄篩選需專業醫師協助個案。

    (二)邀請專業精神科醫師每1~2月到校一次與需要之特殊個案晤談診療,並協助學校輔導人員輔導學校個案。

(三)邀請個案導師、家長參與,了解並討論個案輔導策略,從家庭、學校、專業醫師三方面共同協助個案。

(四)本校遇緊急個案須專業診療,可先協調醫師到學校進行晤談。

七、實施內容:

     由輔導老師填寫個案相關紀錄或轉介單,轉介精神科醫師,並請醫師晤談診療後記錄個案狀況於個案紀錄表。每一個案、導師或輔導老師於晤談後再填寫滿意度評估表,以利了解實施成效。

八、經費需求:由教育局專款補助,本校補助12小時(12小時×1600元=

    19,200元),補助經費如概算表(附件二)

九、預期效益:

(一)加強導師、輔導教師了解及掌握特殊學生個案(高關懷群學生)之能力,以協助學生更有效的適應。

(二)提供特殊個案學生(高關懷群學生)與精神科醫師面談之機會,並讓參與之導師、家長在專業之協助下更能有效面對問題、解決問題。

十、本計畫經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修改 公告時間: 201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