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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訂便當及飲料管理要點 |
高雄市天主教道明高級中學外訂便當及飲料管理要點 95年10月30日公告 99年4月21日修正 99年9月16日修正 99年10月13日修正 一、依據: (一)高雄市教育局:96年11月14日高市教五字第0960047352號「防止校園外食入侵校園」。 (二)高雄市教育局:99年10月11日高市教五字第0990042260號「為避免學校午餐發生食物中毒事件」。 二、目的: (一)落實高雄市教育局防止校園外食入侵校園之規定。 (二)重視學生每日營養均衡,並維護學生用餐飲食之安全。 (三)響應環保政策、落實整潔工作,以建構健康環保、節能減碳之永續校園。 三、職掌:學務處衛生組。 四、外訂便當、食物: (一)國中部:學生需參加校內營養午餐,中午由導師陪同督導,如有特殊原因無法在班級用餐者,需檢具證明提出申請。 (二)高中部:依教育局規定不得外訂便當,午餐時間得自行選擇: 1. 校內代售通過高雄市教育局審核之優良廠商便當。 2. 校內福利社銷售之食品。 3. 以班級名義加入國中部營養午餐。 4. 家長親自送便當至東門。 五、外訂飲料、冰品:依教育局規定不得訂購校外飲料、冰品(含隨餐附送飲料、冰品)。 六、注意事項: (一)本要點係依高雄市教育局規定辦理,學生如有特殊原因需由家長親送者,需向衛生組提出申請。 (二)為維護家長及學生安全,大門口禁止提領便當,家長需將便當放至東門便當區。 (三)為減少家長送便當等候時間,東門開放時間為11:50至12:15。 (四)學生至東門領取時,需依規定填寫資料,以確保責任歸屬。 (五)未依上述規定辦理,經勸導後未改善者,每人次扣班級整潔成績2分,情節嚴重者另行簽處。 七、本要點呈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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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下載: | w2010101410555.doc |
修改 | 公告時間: 2011-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