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目的:
(一)發揚3Q精神,表彰積極正向,關懷惜福的生命態度。
(二)探索生命內涵與意義,學習欣賞生命的豐富與可貴。
(三)分享生活經驗,展現生命潛能,營造熱愛生命的友善校園。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市立瑞祥高中
(三)承辦學校:天主教道明高級中學